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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結核病新農合患者報銷時間縮短
發(fā)布時間:2014-05-27
來源:洛陽市委宣傳部
昨日,洛陽晚報記者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從13日起,結核病新農合患者報銷時間從最少半年縮短為最多3個月。
市疾控中心結核病預防控制所所長梁明輝說,過去補償程序是結核病新農合患者治療結束或每年年底進行結算、報銷補償,報銷周期半年至一年。從13日起,市疾控中心將拿出部分資金作為預付款,按照季度給予結束療程或年底結算的結核病新農合患者報銷補償。目前,我市將分兩批對去年結核病新農合患者給予報銷補償,今年一季度報銷補償工作隨后展開。
梁明輝介紹,實行這樣的政策,是因為在結核病患者中農民患者占70%以上,盡管可獲得免費抗結核藥和免費查痰、拍片,但當前國家的減免政策仍然難以解決那些特困肺結核病患者的治病困難,因此結核病成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主要疾病之一。
對此,對于患結核病或疑似結核病的參合農民,在市疾控中心結控所進行診斷、治療的,除國家已有的“免費”政策,其余因肺結核病檢查和輔助治療發(fā)生的費用可享受新農合的有關補償,門診補償比例為新農合合理醫(yī)療費用的60%,每例病人每年最高限補1000元。
另外,去年我市開展新農合農村居民重大疾病住院救治試點工作,耐多藥肺結核被列入門診救治病種,補償比例為80%,其中僅補償抗結核藥費用每年每人限補償20000元,國家免費項目不列入報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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